未成年女孩遇性侵害案件,被定性为“聚众淫乱”。(取材自红星新闻)
河南省驻马店市日前发生一起14岁女孩的“聚众淫乱”案,迅速引起热议。
红星新闻报导,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一所乡镇初中宿楼,14岁的可心和同班13岁的小丽3月12日凌晨,从二楼用绳子降到一楼,随后翻墙和前来接应的三名成年男性一起开车去了县城。
在县城一家简陋的宾馆,两名20多岁的史某和张某先后和可心发生了关系。可心称自己“不是自愿”,“用脚踹过”,但“没有呼救”、“我能喊谁,喊有用吗?”。
为何会跟年龄相差这么多的成年男性深夜外出?可心表示,自己在学校经常被欺负,“他们说可以帮我摆平”、“跟他们聊得来,可以聊一些网上很潮的东西”。
据报导,事发当天,新蔡县西城派出所接警后,到宾馆带走两名男子连夜展开调查,可心的姑妈张女士也带可心去录口供。张女士回忆,一名杨姓警官问得很细。他问可心是否是自愿与两男子发生关系,可心否认。警官问:为什么之前跟镇上派出所说是自愿。可心回答:“自己当时很害怕,只能这样说”。
另外,警方称从现场的提取物中,发现了戴眼镜男司机的分泌物,且对方承认也与可心发生了关系。但面对警方盘问,可心均予以否认,“没有就是没有”。仅承认与史某和张某两人发生关系。
当地警方最初认定案件性质为“聚众淫乱”,后又更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两名涉案男子在羁押期满后获释,检方未予批捕,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当案件被定性为“聚众淫乱”,张女士并不认可,自己的侄女是未成年人,怎么能是聚众淫乱?
可心则表示,发生关系后,她最担心的是自己会怀孕,因为对方没有戴避孕套。她到网上查过这方面的知识。县城宾馆的事情发生后,她说:“我感觉过去就过去了,只要不想起来就行了。”
报导指出,当地警方先后两次向县检察院申请报捕,均被驳回。随后警方向驻马店市检察院提请复核。新蔡县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表示:“目前有些事实还没有查清,还涉及其他案件。待警方查清后再报捕”。
未年成的可心与男子发生关系的宾馆。(取材自红星新闻)
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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