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7日星期六

江苏2民警收企业钱帮忙跨省讨债抓人 债务还从300多万变3,000万

。图:翻摄自腾讯网

根据上游新闻报导,无锡一名邹姓男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被无锡市经侦大队带走,邹姓男子的妻子周女士向警方申请取保候审,而此时,邹爱国已在办案民警的要求下写下了3,0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协定。最终法院认定邹性男子涉案金额为300多万元人民币,但此前退赃款970多万元人民币早已被打入报案公司账户。

因认为办案民警有和收取贿赂的行为,周士芳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举报,在2020年8月,办案民警无锡市公安局原经侦支队支队长马某洪、无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原大队长钱某,先后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立案调查。

报导称,马某洪案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理。记者了解到,除收取好处费违规办案外,马某洪和钱某还曾为帮企业“出气”,对无罪的人进行调查、追诉。庭审中,马某洪称,收取企业的部分钱款只是朋友间的正常往来。因当庭翻供,检察机关当庭撤回了对马某洪认罪认罚的认定及从宽处理的量刑意见。

报导指出,邹姓男子为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宝利公司)营销部经理,也是该公司董事长周某洪的侄女婿。2017年3月8日,因公司报案称邹姓男子私自侵占公司财物,被无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

2017年4月11日,钱某在提审邹姓男子的过程中提到,第二天要去见周某洪,只要他写个单子,让他老婆拿点钱出来,周某洪原谅了就可以出去了。事后,邹姓男子回忆道:“我问他拿多少钱,钱某说起码拿个两三百万出来。还让我写了谅解书。过了几天,钱某又来找我说,他和我老板周某洪见过面了,要我退3,000多万,不然不会原谅我,也不可能出去。这段时间,钱某不管是在派出所还是在看守所,每次都会强调,只要拿钱出来就能出去。为了取保候审,2017年7月中旬,我被安排和周某洪见面,签订了3,000万元的赔偿协定。当时没有那么多钱,我说先赔偿1,000万,钱某安排的其他办案人员就带着我和我老婆去银行取了钱。”

但钱赔了,人却没放出来。据江阴市人民法院(2018)苏0281刑初162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4月19日,因在担任公司行销部经理期间收取好处费211万元,还曾利用私刻的公章将21万元货款非法占有,邹爱国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但其最终被认定的非法所得仅为318万元。而此时,邹之前退赔的近1,000万元赔偿金已被汇入报案公司账户。

至于非法所得300万元,为何要签3,000万赔偿协定?马某洪和钱某在案发后表示,2017年初,周某洪找到马某洪称,有个案子需要马某洪帮忙立案,因关系比较熟悉,马某洪便让周某洪到市局报案,并根据周某洪的要求交给了钱某办理。在3,000万元的认定上,周某洪在供述中提到,他认为公司损失在三、四千万元,就想让公安查一下,但对于到底损失多少,其实他自己也没什么确切把握。

司法材料显示,邹性男子案办理期间,周某洪曾向钱某送30万元好处费。马某洪则在供述中提到,包括邹爱国案在内,前后收到周某洪送来的钱款在70万元左右。此外,公诉机关认为,马某洪和钱某的行为给邹爱国一家造成了1,605万元的损失。

2020年8月,马某洪和钱某被采取留置措施。后两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起诉。2021年1月4日,江苏宝利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周某洪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检方对2警提出控诉。图:翻摄自腾讯网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图:翻摄自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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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头壳冯茵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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